点击次数: 551 更新时间:2019-05-31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鄂教学[2009]2号)相关规定,对入学报到的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只有经复查合格的新生才能进行注册学籍。
胡宏祥等211人至今未向我院提供前置学历证明材料,不符合专科起点本科入学资格,经我院复查确认上述学生资格不合格,违反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拟给予注销学籍处理。
我院已于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3月7日,在湖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经学院研究决定,拟给予成人高等教育胡宏祥等211人注销学籍处理。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5月30日至2019年6月13日
附:名单.xls
湖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