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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武汉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网络教育录取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 521  更新时间:2019-02-20

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网络教育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校外学习中心:

根据教育部、学校网络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对2019年春季网络教育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我校春季网络教育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19年网络教育春季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确定

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根据2019春季网络教育报考人数、本专比例、考生入学考试成绩等数据信息,确定今年春季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地点和方式

录取地点:武汉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招生与站点管理办公室。

录取方式:通过学院网站(http://wljy.whut.edu.cn)进行现场网上录取。

三、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招生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学院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院招生办公室将对考生基本信息、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对有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1)无本人签名的个人诚信承诺书的、无学习中心审核的登记表的考生;

2)以异地身份证报考但缺失相关有效证明资料的考生;

3)入学考试成绩低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4)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

5)没有达到规定报考入学年龄的考生(预录专科学生的出生年龄,春季应在31日前满18周岁);

6)经审核有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违规违纪的考生;

四、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1、录取时间

春季:从2019311日至326日止。安排暂定如下:

时间

工作内容

学习中心

311

 

计划调整、录取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学院、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北京金隅科技学校、南京高职技术学校、贵州神奇学习中心、天津汇海学习中心、荆州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312

 

计划调整、录取

郑州学习中心、杭州钱江职业中学、徐州科大专修学校、连云港威特网络教育培训中心、郑州长城科技中等专业学校、继续教育学院、黄冈中等职业学校、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武昌职业学院、广东南方职业学院

313

 

计划调整、录取

扬州旅游商贸学校、陕西建材工业学校、西安知远培训中心、湖南工学院、潇湘职业学院、京达职业培训学校、赣州学习中心、广州南华工贸技工学校、滑县中等职业学校、继续教育学院、郑州黄河英才专修学校

314

 

计划调整、录取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广西交通运输学校、山东胜利职院、江西科技学院、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长沙广播电视大学

315

 

计划调整、录取

南阳公路技工学校、沙河职教中心、邯郸理工学校、江西现代职业学院、北方机电工业学校、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校、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校、成都云顶技能培训学校、华蓥职业教育培训中心

318

 

计划调整、录取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荆州职业技术学院、昆明众润教育培训学校、武汉现代科技

职业学校、杭州西溪教育进修学校、继续教育学院

319

 

计划调整、录取

新疆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建材设计研究院、福州逾越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新疆青年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聊城技师学院、威海临港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320

 

计划调整、录取

六安技师学院、盐城市经贸学校、泰州学习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昆仑职业培训学校、甘肃远大继续教育专修学院、海南海员技术服务中心、宁波江东学习中心、上海宝冶教育培训中心

321

 

计划调整、录取

株洲人民警察学校、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义乌职工学校、山西德诚经贸专修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绍兴新东方学习中心、湖北汽车工业实验技工学校、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322

 

计划调整、录取

大连学习中心、河南省三门峡黄金工业学校、宁夏学习中心、武汉外语经贸培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325

 

计划调整、录取

处理遗留,信息反馈,录取结束。

326

 

计划调整、录取

数据整理,上报阳光平台

 

2、各校外学习中心录取新生报到时间春季必须安排在2019325日前,(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录取工作程序

1、各校外学习中心在录取前应将预录考生的《武汉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考生登记表》(含个人诚信承诺书)、《自主招生报名统计表》、《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结果》或《学历证书鉴定证明》等材料分层次、分专业按顺序进行整理,对需要录取的考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加盖本中心公章,资料应在本中心录取日程表的时间之前寄往学院招生与站点管理办公室,同时完成平台系统的资料上传工作。

2、“专升本”考生的入学资格审查经学院招生与站点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录取手续。

3、各校外学习中心在录取前须按入学考试人数交纳报名考试费。其汇款凭证电子版提交招生与站点管理办公室。

4、录取期间,原则上招生人数达300人以上的,各学习中心按《武汉理工大学网络教育现场录取程序的实施办法》要求派人到学院办理录取手续。

5、为做好服务工作,在录取期间,校外学习中心因工作原因不能到我院办理现场录取手续的,可以将拟录取考生各项材料提前一周邮寄到学院招生与站点管理办公室,由学院招生与站点管理办公室代为办理录取手续。

6、录取新生需调整录取专业的,请在录取期间办理调整专业手续,录取后不再办理调整手续。

7、在录取工作期间,各校外学习中心要严格按照录取工作日程安排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录取工作纪律,保证录取工作按时完成。

8、2019年春季开始不再为新生办理学生证,如需办考试卡,请与院办接洽。

六、新生入学资格复核及录取学生信息统计、备案工作

1、录取结束后,各学习中心应再次对录取新生的个人基本信息进行逐一核对,发现问题应在学籍电子注册之前(春季325日前),填写《2019年春季网络录取信息确认反馈表》报学院招生与站点管理办公室。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之后发现有学生个人信息错误的将按照《武汉理工大学网络(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注册管理规定(试行)》(网继字〔20122号)文件执行。

2、新生报到后,各中心要全面开展网络教育新生资格复查工作,严肃查处网络教育招生中冒名入学及其他严重违纪行为,以维护我校网络教育招生的严肃性,确保新生的入学质量。

复查工作以重点清理冒名入学和不具备学历条件报名考试取得入学资格的学员为主。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员必须取消入学资格,各学习中心在复查工作结束后应将自查工作情况及时向学院招生与站点管理办公室报告备案。

3、各校外学习中心要做好录取学生信息的统计及归档工作,同时,要及时向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局)有关部门上报录取学生备案基本信息。

 

 

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214

                   

 

027-88513008(研究生招生)
027-84744889(研究生教务)
027-84396006(成教自考招生)
027-88513598(成教自考教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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