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次数: 604 更新时间:2018-06-08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5〕10号)和《教育部关于公布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8〕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全省高等学校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予以公布。
本次公布的各专业可于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各高等学校在编制招生计划、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学籍管理、核发毕业证书等各项工作中,应以此次公布的内容为准。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专业建设工作,尤其是对新设置专业,要加大投入力度,重点加强师资队伍、专业教学资源、实习实训基地等专业办学条件的建设,努力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我厅将适时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高职专业办学情况进行评价。
本文件附件不印发纸质版,各学校可以在湖北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www.hbe.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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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