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次数: 495 更新时间:2018-01-23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有关高等教育非学历机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据最新气象资料,受北方冷空气持续南下影响,预计未来一周我省将遭遇第二轮大范围持续雨雪过程,其中,1月23日夜间~24日,鄂西北大到暴雪、局部大暴雪,鄂西南北部、江汉平原北部、鄂东北西部雨转小到中雪;25日开始,雪区范围向南扩大,江汉平原、鄂东南、鄂东北大到暴雪,其他地区中到大雪;26日晚~28日白天,江汉平原及其以东地区大到暴雪,其他地区中到大雪。累积积雪深度一般为15~25厘米、局部可达25~35厘米。过程期间伴有偏北大风4级到5级、阵风6级到8级。另外,24日前后我省中南部有冻雨,月底前省内大部地区平均气温将逐渐下降并维持在0℃以下,31日前后极端最低气温北部-8~-12℃,南部-4~-7℃。
这是我省入冬以来第二场大范围低温雨雪天气,将会出现较明显冰冻现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做到责任到人、人员到岗、措施到位,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有效防范低温雨雪天气可能对学校安全和师生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教育教学生活秩序正常,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作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按照1月19日召开的全省学校寒假前后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的要求,切实抓好灾害防治,落实强化预警、重在防范、有效处置。认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制定和完善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根据灾害情况和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二、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和防范应对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校园校舍及相关生活设施进行认真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力量清除砖木结构房顶、棚顶积雪,防止房顶、棚顶垮塌,确保无一人在危房中住宿、学习、活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封存和隔离。加强校车行车安全管理,对路滑、大雪覆盖等不能保证安全的路段,禁止校车运营;加强校内机动车通行路段的管控。做好后勤物资储备和应急保障工作,做好用水设施及管路的防冻处理,减小极端天气对师生生活的影响;加强对学生取暖、用火、用电的管理,防止意外灾害事故发生。根据天气情况,必要时可采取调整作息时间、寒假放假时间,停课,调课等措施妥善应对。结合寒假临近的实际,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做好寒假学生返乡、留校学生生活安排等有关工作。要切实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校园安全、校车出行安全、师生安全。
三、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处置。各学校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领导带班和值班备勤,加强值班力量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保证人员在岗,确保政令畅通,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相关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力量,及时开展处置工作,努力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发生加害及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进行妥善处置。省教育厅将适时对各地各学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厅。
联系电话: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027-87328063,027-87328097(传真);
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非学历机构:027-87328043,027-87328055(传真);
省属中等职业学校:027-87328019,027-87823837(传真)
非工作时段:027-87328039,027-87328049(传真)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