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次数: 546 更新时间:2017-04-27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7〕4号)转发给你们。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结合我省夏季多雨,汛期将至的省情和学校校舍安全情况等实际,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完善应急预案,检修和加固防汛设施,做好应急准备和学校防灾减灾工作,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安全和教育教学秩序。各地要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处室: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电话:027-87328063,87328097(传真)。
各高校联系处室: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联系电话:027-87328103,87328055(传真)。
有关中等职业学校联系处室: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联系电话:87328019,87823837(传真)。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