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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点击次数: 539  更新时间:2016-06-28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鄂政办电〔2016〕108号),6月18日入梅以来,我省出现区域性暴雨过程,此次降水范围广、来势猛、强度大,局地累计降雨量突破极值,同时伴随雷电大风天气,引发山洪、泥石流、滑坡、城市内涝等多种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了巨大损失和严重影响。面对严峻的灾害形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克服一切困难,抵达一线岗位,采取有力措施,对重点地区下重力,加大工作力量和财物投入,加强灾区群众的生活和安全保障。同时要求对抗灾救灾工作中显露出诸如预警预报不及时、不到位,组织群众安全转移态度不坚决、行动不果断,少数领导行动不够迅速、措施不够有力等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新一轮的降雨即将来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高度重视,对当前抗灾救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加强灾害防范,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要本着对广大师生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针对暴雨洪涝、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将病险水库、河道两边、危险滑坡体、在建工程附近校舍列入防灾的重中之重,对重点地区、危险部位要专人值守,及时排除险情隐患。

二、要加强预报预警,切实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地各学校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极端天气气象信息,加强灾害预警和应急防范。遇有灾情发生,组织师生转移要态度坚决、行动果断,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三、要加强灾后重建,尽快恢复受灾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受灾学校做好恢复重建工作,对因灾受损、出现安全隐患的校舍,在未修复前严禁使用,严防发生次生灾害。

四、要加强责任落实,确保抗灾救灾工作扎实有效进行。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值班,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要强化执纪问责,以铁的纪律保障抗灾救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于因工作疏忽、措施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聚焦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有针对性地提出并落实工作措施,全力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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