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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2013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点击次数: 480  更新时间:2013-12-20

药学院2013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文件规定以及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关于做好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复试(第二阶段考试)是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的必要环节,要充分认识复试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严格按录取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第二阶段考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初录名单。

2、成立若干复试小组。由副高以上职称、责任心强、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领域研究生的导师组成(包括行业兼职导师)。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12月30日上午8:30-9:30进行资格审查(武汉大学医学部五号楼701室药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资格审查材料:

(1)《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一份。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工程硕士考生还需提交《2013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3、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最终将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考生自负。

4、复试领域:生物工程、制药工程。

四、第二阶段考试工作要求

1、“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有学位的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82,单科分不低于20。

无学位的考生:GCT总分不低于246,单科分不低于40。

2、考试形式及内容:专业基础课笔试和面试。

3、考试工作时间:2013年12月30日下午2:00开始专业基础课笔试,12月31日上午8:30开始专业综合面试。

4、考试费用: 100元。

五、录取

1、加强对考生工程背景的考察,把考生的考试成绩以及工作岗位及经历、业绩、年限、前置学历、学位等因素综合起来衡量是否录取。

2、录取总成绩中GCT、专业基础笔试、专业综合面试等成绩的比例择优录取。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学位考生。录取无学位人数不得超过该领域最后录取人数10%。

4、持有2013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的调剂限在湖北省内的院校间进行,不能跨省、跨领域调剂。各专业学位类别间、领域间均不能进行调剂。

5、其它信息属考生在报名时自己填报并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因此不予更改。

 药学院 考生登记表.doc

备注:1、考生登记表需下载并按要求填写;

      2、《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发到各位考生QQ邮箱,需pdf格式下载打印,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027-88513008(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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