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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点击次数: 579  更新时间:2013-01-18

湖北省2013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一、考试安排

  1.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采取计算机化考试。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

  2. 笔试报名时间1月23日至26日;现场确认及缴费时间1月24日至27日。

  3. 考试日期3月17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间
 
 别
3月17日
 午
9:00-11:00
 午
13:00-15:00
 午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机考)
保教知识与能力(机考)
 
     学
综合素质(机考)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机考)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机考科目考试系统提供微软拼音、双拼、全拼、搜狗拼音、五笔等常用输入法。考生按照栏目指引,通过点击鼠标、录入文字等操作完成答题。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1.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及中职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 具备《湖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鄂教师[2011]18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在校生仅限毕业年级学生报考,报考时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3.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申请改革试点的要求,2011年3月份(含3月份)以前,凡取得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单科成绩合格证,其有效期截止到2013年上半年笔试报名结束,过期不再办理免考手续,原教育学、心理学单科成绩合格证作废。

  三、报名方式及步骤

  1、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1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宜。

  第三步:报名。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考试科目。原参加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任一单科成绩合格者,2013年上半年可免试科目二(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中学和中职《教育知识与能力》)。

  2. 审核确认

  (1)考生报名时要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考试机构的处理。

  (2)报名结束后,考生持身份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审核,完成报名工作。

  (3)审核结束后,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有关考点院校采用教师资格考务管理系统编排考场,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并于考前一周在网上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

  注:2011年3月份前(含3月份)参加我省教育学或心理学考试,其中任一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免考科目二。考生在本次报名时务必在报考点办理科目二的免试申请审核并现场登记确认。笔试报名结束后,未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将不予以补办。

  四. 成绩查询

  评卷结束后,国家确定并公布笔试各科成绩合格线。考生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考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两年有效。

  五、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六、合格证明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合格证领取日期由各笔试、面试考点自行确定,请考生在规定时间之内领取合格证。

  七、信息查询

  笔试结束一个月后,考生可通过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成绩评价报告。

  八、高校类别

  1.申请高校教师资格(已与高等学校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在华中师范大学报名及参加教育学、心理学科目的考试,由省统一命题组织考试,时间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同步。报名时间:2013年上半年2月27日至28日,地点: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一楼大厅;领证时间、地点见http:// renshi.ccnu.edu.cn相关通知。联系电话67861275。

  2.考试时间:上半年3月17日,上午9:00—11:00教育学;下午2:00—4:00心理学。

  3.领证时间及地点见http:// renshi.ccnu.edu.cn相关通知。

  九、其他事项

  1、有关考试的详细信息,请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www.hbea.edu.cn)查阅。

  2、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

  3、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

  027-68880274、68880275、68880276、68880231

  附件:

  1. 湖北省2013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免考办理须知

  2. 湖北省2013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现场确认地点及咨询电话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027-88513008(研究生招生)
027-84744889(研究生教务)
027-84396006(成教自考招生)
027-88513598(成教自考教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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