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次数: 616 更新时间:2012-05-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规定,湖南省、中南大学及遵义医学院已对泄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相关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作出处分:
给予湖南省湘潭市教育考试院招考科科长周文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技师欧阳泽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中南大学人事处聘用人员段宏博开除党籍处分并解除聘用合同;给予遵义医学院研究生陈龙开除党籍、开除学籍处分。以上4人已由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给予湘潭市考区值班保密员赵津菁同志留党察看、撤销湘潭市教育考试院办公室主任职务处分;给予湘潭市考区保密员彭礼彬同志留党察看、行政降级处分;给予湘潭市教育考试院分管招生考试工作的副院长朱红武同志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湘潭市教育考试院院长颜宏旭同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湘潭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郭晓春同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湘潭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廖贻仲同志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教育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已启动问责程序,对中南大学、湖南省相关地区和部门有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教育部重申,对于破坏考试秩序,窃取、贩卖国家教育考试试题等违法犯罪行为,有关部门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涉案的教育系统公职人员,一律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坚决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绝不姑息。教育部要求全国招生考试系统以此为警示,认真吸取教训,查找薄弱环节,强化法律意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考试安全管理水平,切实维护考试秩序,确保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