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次数: 642 更新时间:2012-04-22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张大良表示,根据《意见》,今后公办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规模将保持相对稳定,高等教育规模增量主要用于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以及扩大民办教育等。今后,省级政府将可审批设立专科院校,高校将可自行设置本科和高职高专专业。对连续两年就业率较低的专业,可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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