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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校建立毕业生就业工作专班

点击次数: 731  更新时间:2012-02-17

    2月16日获悉,为强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湖北省决定在普通高校全面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队伍。

  有关部门要求,全省高等学校必须单独设置大学生就业工作机构,成立就业指导教研室。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和指导教师与应届毕业生的比例不低于1:500。同时,聘请企业家、人力资源主管、成功创业者、优秀教师、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就业工作者等,作为创业导师或兼职就业指导教师,择优遴选建立就业指导专家库,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就业工作专班的职责是,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培训,开展职业发展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个性化的咨询辅导,帮助大学生改变就业观念,提升就业能力。

027-88513008(研究生招生)
027-84744889(研究生教务)
027-84396006(成教自考招生)
027-88513598(成教自考教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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