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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12月1日-2023年5月21日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申报表奖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 207  更新时间:2024-03-1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工作要求,现开展2022年12月1日—2023年5月21日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申报表奖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按照研究生本人申报、导师推荐、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的全职导师或论文导师所在单位,下同)审核、研究生学院复核的工作流程进行。通过“学位与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各环节材料提交及审核,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组织指导工作,表奖工作不接受个人申报,由培养单位统一组织进行。

二、论文表奖工作

(一)人员范围:

锦州医科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及2021届、2022届、2023届毕业硕士研究生。

(二)表奖论文范围

1.具体要求见《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规定(修订)》;

2.发表时间:2022年12月1日-2023年5月21日(含当天)

3.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成果申请”模块中,完成论文信息填报备案、并按要求在“成果奖励金申请”模块提交申请的论文。

(三)工作流程及要求

1.研究生申请:研究生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s://yjsgl.jzmu.edu.cn/login.html),在系统“成果申请”模块中如实填写取得的成果,上传佐证材料,完成系统提交(操作方式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在“成果奖励金申请”模块中从已经在“成果申请”模块中备案的论文中,选择符合文件奖励要求的高水平论文,填写其他相关信息并提交(操作方式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完成系统提交。

佐证材料:

1)论文佐证材料(正式出版的论文全文PDF版)

2)《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真实性声明》(附件2),相关人员签字后扫描PDF版,可采用电子签名,确保真实性。

3)SCI收录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PDF版,保证高清晰度),由学校图书馆或其它具有检索资质机构出具,含中科院分区及论文发表当年的影响因子。

说明:

1.论文检索证明为高水平论文表奖重要依据,谨慎上传,一经上传不予替换;

2.务必保证检索证明材料清晰度,因清晰度不足而导致无法通过审核,后果自行承担。

2.导师推荐:研究生的全职导师或论文导师在系统“学生成果审核”模块和“学生成果奖励金审核”模块对学生填报的信息进行检查,系统操作“审核通过”符合申报要求的论文,“审核不通过”不满足申报要求或存在错误信息的论文,并提示学生修改。

3.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参照系统内“学生成果审核模块”和“学生成果奖励金审核”模块审核结果,在系统内对学生提交的信息进行全面审核,系统操作“审核通过”符合申报要求的论文,对不满足申报要求或存在错误信息的论文操作“审核不通过”,并提示学生修改。审核完成后,在系统内导出汇总表报送学校备案。

审核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1)学生是否为第一作者、且导师为通讯作者;

2)第一版权单位是否为锦州医科大学(含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基地);

3)成果取得的时间是否为2022年12月1日—2023年5月21日;

4)申请表奖的人员署名位序、第一署名单位是否符合要求。

5)SCI收录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含中科院分区及文章发表当年影响因子(未提供检索证明或检索证明内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视为材料不充分,不予奖励)。

6)各项采集成果是否信息完整,并且必须上传相应的附件。

4.学校审核

三、时间安排

1.3月1817:00前,研究生登录系统,“成果申请”模块完成填报信息、各项成果上传、“成果奖励金申请”模块完成奖励申请;导师、培养单位完成系统内审核。

2.3月19日12:00前,各研究生培养部门完成系统内研究生提交成果、奖励申请的审核。将符合奖励要求的论文信息导出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扫描PDF文件。汇总表excel版、PDF版命名 “本单位名称+2022年12月1日-2023年5月21日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表奖申报汇总表”,邮件主题“本单位名称 2022年12月1日-2023年5月21日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表奖申报”发送至jyxwgl@126.com。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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