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次数: 326 更新时间:2023-10-10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的文件精神,继续加强对校外教学站点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育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国家关于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紧紧围绕“健康中国”发展战略,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以培养与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相适应的医疗卫生队伍为目标,以评促管,以评促建,优胜劣汰。通过评估,全面提升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建设水平和管理水平,从而有效提高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估组织
(一)学校成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督导组”两个专家组。
(二)学校继续教育学院作为评估的牵头部门,每年组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督导组”专家对所有校外教学站点开展一次全面评估。
(三)评估工作主要依据《湖北医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评估指标体系》展开。
(四)评估结果提交“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三、评估实施
(一)评估时间安排
每年开展一次。每年3月上旬由继续教育学院向各校外教学点发布评估通知,3月中下旬各校外教学点依据评估通知开展自评,提交《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4月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督导组”专家对所有校外教学点开展现场评估。5月上旬专家组形成初步评估意见建议,提交“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二)评估工作步骤
1.听取校外教学点负责人工作汇报。
2.实地查看办公、教学、生活场所及设施。
3.查验相关教学档案。
4.校外教学点提供相关任课教师及在读学员、毕业生名单及联系方式,评估专家组随机抽取,重点对招生宣传、搭车收费、教学组织等重点环节开展电话函询。
(三)评估成绩组成
各校外教学点最终评估成绩由专家组现场评估成绩以及平时工作评估成绩组成。平时工作评估成绩由湖北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相关科室根据各校外教学点平时工作、社会反响等予以评分。
四、结果运用
(一)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校外教学点,由继续教育学院颁发当年评估优秀证书,通报表扬。评估不合格的校外教学点限期整改,整改后评估仍不合格的取消联合办学资格,不再签订办学协议。
(二)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其解释权归湖北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附:《湖北医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湖北医药学院
2023年6月
湖北医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估要素 |
等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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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 |
评估分值 |
评估
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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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站点
建设
(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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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办学指
导思想
(23分) |
指导思想
(8分)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明确的办学目标、发展规划。 |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5)。
2.有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贯彻落实。(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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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思路
(7分) |
办学指导思想端正,思路明确;注重教育思想观念更新;质量意识强。 |
1.办学指导思想端正,思路明确。(2分)
2.注重教育思想观念更新,质量意识强。(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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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依规办学
(8分)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按教职成厅【2022】1号、教职成〔2022〕2号等上级相关规定、法规要求办学;按双方签订的协议办学。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按有关法规办学,无违规违法违纪办学行为。(4分)
2.建站手续完备。(2分)
3.无点外设点情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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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组织机
构设置
(6分) |
管理机构
(2分) |
有独立的管理机构,且设置合理。设有站长,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1.有独立的管理机构,且设置合理。(1.5分)
2.站长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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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
(3分) |
具有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辅导教师、教辅人员和管理人员。 |
1.教学点辅导教师数与在籍学生数比例不低于1:100(1分)
2.教学点管理人员数与在籍学生数比例1:200(1分)
3.教学点专职管理人员学生规模为200人以下的,不低于3人,200人以上按需配备(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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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1分) |
管理人员分工明确,制定了岗位职责,责任落实。 |
管理人员分工明确,制定了岗位职责,责任落实。(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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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办学
条件 |
★教学和食宿场地(9分) |
拥有或签有三年以上租赁合同的教学和食宿场地,并能满足办学需要。未经主办高等学校同意,校外教学站点不得随意变更办学地址。 |
1.教学场所总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学生规模为200人以下),学生规模每增加100人,教学场所总面积增加50平方米(4分)
2.符合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网络安全等有关标准和要求(5分) |
(14分) |
办公场所
(2分) |
拥有或签有三年以上租赁合同的办公场所。 |
拥有或签有三年以上租赁合同的办公场所,办公用房面积适宜。(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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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办公设备
(3分) |
有满足教学需要的各种教学设施。
有满足办公管理需要的办公设备。 |
1.计算机机位数,学生规模为200人以下的,不低于40台。每增加100人,按照1:10增加计算机位(2分)
2.生均数字资源量,不低于80册/生(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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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办学规模
(2分) |
▲规模(1分) |
在籍学生人数要达到一定的规模。
在籍学生流失率小。 |
1.在籍学生人数在100人以上。(0.5分)
2.在籍学生流失率少于5%。(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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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1分) |
专业设置合理,50%以上的专业年平均招生30人以上。 |
专业设置合理,50%以上的专业年平均招生30人以上。(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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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教
学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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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教学
管理制度建设(3分) |
规章制度与
执行(3分) |
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与工作流程健全,执行严格,工作流程有案可查。 |
1.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有教务管理、教师教学考核、学员学习考勤、考风考纪等管理制度,有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2分)2.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有案可查。(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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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教学过程管理
(28分) |
★教学计划执行
情况(4分) |
能严格按照湖北医药学院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安排教学。 |
1.严格按照主办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要求组织教学。(2分)
2.课程有教学大纲,教师按照大纲组织教学。(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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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组织工作
(12分) |
按照湖北医药学院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做好线上线下教学组织工作。要求有课表、教案、有考勤记录,能如实、认真地向学院教学办反映教学情况。严格学员考勤,有记录,痕迹化管理,有据可查。 |
1.按照湖北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办规定时间、要求做好面授前的准备工作(面授通知、课表、教师聘请等)。(3分)
2.课时数饱满,实践教学达到要求。(2分)
3.教师聘任符合湖北医药学院规定,资料齐全。(2分)
4.教学管理人员了解、掌握教学情况,认真向学院教学办反映站点教学情况。严格学员考勤,有记录,有案可查,面授学员到课率高。(2分)
5.线上教学按照学院要求规范实施;线下教学不低于总学时的2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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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档案
(5分) |
做到教学档案完整、齐全,保存档案完整。 |
各学期课程表、学生考试试卷、原始成绩登分表、教师聘用资料等教育教学档案完整、齐全。(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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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管理
(2分) |
有专人负责学生成绩登记、查询、核对,重修人数统计、报送,且准确、完整、及时。 |
1.有专人负责学生成绩登记、查询、核对,重修人数统计、报送等工作。(1分)
2.数据统计和报送准确、完整、及时。(1分) |
毕业管理
(5分) |
各校外教学站点做好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校对和学信网上传工作,毕业生信息审核必须准确无误。学生完成全部学业任务、相关费用结清、学生档案完整,校外教学站点凭集体离校手续领取毕业证书。 |
1.图像采集无误。(1分)
2.毕业信息无误。(2分)
3.离校手续齐全。(1分)
4.证书按时领走。(0.5分)
5.存有按届毕业生花名册(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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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考务工作
(9分) |
资料报送
(1分) |
各类教学资料报送完整、及时无差错,符合规范要求。 |
专业教学安排计划、任课教师情况表、学生毕业成绩汇总表,学生个人成绩单等,各类教学资料报送完整、及时无差错,符合规范要求。(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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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保管、保密
(2分) |
试卷保密、保管工作严格,各科试卷均有审批备案。 |
试卷有专人管理、有专门的保密柜,试卷保密工作严格,各科试卷应报学院教学办审批备案。(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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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过程管理
(5分) |
严格按照湖北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制定的有关考试规定组织日常考试。做到考场纪律严明,监考人员秉公无私。 |
1.能按学院教学办的要求组织日常考试,严格执行主办学校制定的有关考试规定。未能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学员能及时安排补考。(3分)
3.考场纪律严明,监考人员秉公无私,考试安排、监考记录完整、清楚。(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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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资料报送
(1分) |
试卷样卷(A、B两套)、成绩报送及时,符合要求。 |
试卷样卷(A、B两套)、成绩报送及时,无差错,符合规范要求。(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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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籍管理
(10分) |
3.1
学籍管理制度建设
(7分) |
制度及执行
(2分) |
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执行主办学校的学籍管理办法、工作程序,有案可查。 |
1.存有纸质《湖北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暂行规定》。(1分)
2.各教学站制定学生管理制度。(0.5分)
3.留存学院下发的各类通知。(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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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报到注册
(5分) |
根据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填写有关表格。报送新生学籍注册数据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复查结束后将复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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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生报到时核对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三证”信息一致的学生方能进入报到流程,出错率为零。(1分)
2.做好专升本新生前置学历审查。学籍注册前,学籍管理人员在学信网核实前置学历,核查无误予以学籍注册。(2分)
3、现场组织新生填写《新生入学登记表》,发放《湖北医药学院成人教育新生入学须知》,签订《湖北医药学院新生告知书》等相关管理文件,有电子和纸质存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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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学籍日常管理(3分) |
★日常管理
(3分) |
严格面授期间学生和学籍异动管理。各校外教学站点在籍学生人数和学籍状态清楚,凡学生学籍异动,必须填写有关表格,审批手续完备,有案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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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有《学籍异动表》、《转学表》、《学籍信息更正申请表》等相关表格。(0.5分)
2.能准确统计人数和清楚说明在籍学生状况,按年度存有学生花名册并统一装订备查。(0.5分)
3、面授签到考勤表齐全,能准确反映学生考勤情况。(2分) |
4.
其它工作
(5分) |
4.1教材及
资料发放
(1分) |
教材及资料发放
(1分) |
教材使用符合规定。 |
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教材,学生可按照规定自愿购买。(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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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费用收缴
(4分) |
费用收缴
(4分) |
严禁设点单位、校外教学点以任何名义搭车收费 |
严禁设点单位、校外教学点以任何名义搭车收费。(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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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点特色说明
(附加分5分) |
特色是指在办学过程中形成的,本站点特有的优于其它站点的独特优质办学风格,能很好地宣传湖北医药学院。已取得很好的社会反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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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否决项目: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不合格校外教学站点:1、站点与个人或变相与个人签订办站协议;2、发布虚假招生广告并造成不良影响;3、搭车乱收费;4、发生有组织的集体舞弊事件;5、学生管理不善并造成严重事故;6、非法编印、订购、销售、使用盗版教材、教辅资料。7、擅自以湖北医药学院或湖北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的名义进行违法的招生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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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评估指标体系共包含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26个评估要素,58个评分点(其中带★号者为核心要素,带▲号者为重点检查项目),7个一票否决项目。2.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总分100分,附加分5分(附加分不包含在100分内),标准如下:优秀:90分以上;核心要素及重点检查项目扣分<5分;合格:80分;核心要素及重点检查项目扣分<10分;不合格:80分以下不包含80为不合格。3.每年由继续教育学院成立检查组评估一次,评估结果为优秀的站点,由继续教育学院颁发当年评估优秀证书,予以通报表扬。4.评估不合格的站点限期整改,整改后评估仍不合格的取消联合办学资格,不再签订办学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