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次数: 470 更新时间:2023-09-07
武汉轻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各校外教学点:
根据《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教研〔2022〕1号)(以下简称《抽检细则》)文件要求,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继续教育学院拟对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展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对象
本次抽检对象为2023届(2023年1月、2023年6月毕业的学生)全部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
二、工作步骤
1.自查整改(9月7日-9月10)
各校外教学点根据名单,通知相关学生完成以下两项工作:
各教学点安排专人按照《武汉轻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编写规范要求》中的各项内容对照自查,重点就选题意义、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自查;并进行整改。
(2)学生需将整改稿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完成学术不端查重检测并提交查重报告,“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须低于30%。
2.上报时间(9日11号)
论文和查重报告以PDF格式提交。
论文名:2223_42_10496_专业代码_学号_LW.pdf,查重报告以学生姓名命名。
3.学院检查时间和上传平台时间(9月11日-9月12日)
学院将对各教学点提交的《论文检查汇总表》(附件1)、《模板规范及样例》(附件2)、论文原件和查重报告汇总整理,并对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进行全面检查,并上传全国抽检信息平台。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因时间紧张,任务重,各教学点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的指导与管理。
2.抓好工作落实。各校外教学点要安排专人专班做好“论文检查汇总表”的填报及论文原文的确认核对工作,保证所有上报的材料保质保量按时提交。
3.严格杜绝以论文检查为名借机收费或搭车收费,如有此类事情发生,将取消本年招生计划。
上报材料:
附件1: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毕业论文检查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2:模板规范及样例.xlsx
附件3:武汉轻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编写规范要求》.pdf
各校外教学点需将上报材料附件1-3项电子资料分类型放入一个文件夹,统一命名为“论文抽检材料-校外教学点名称”,将文件夹压缩后发至刘老师微信。
武汉轻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