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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章程

点击次数: 316  更新时间:2023-08-15

      为响应国家号召,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我校接收2023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以下简称:同等学力申硕),含学术型学位和临床医学专业型学位。

一、申请资格

(一)学术型学位申请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德高尚。

2.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在所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且身心健康,满足完成学业需要。

3.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0年7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4.第一外语为英语。

(二)临床医学专业型学位申请要求

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文件精神,专业学位报考不受上述第3条“获得学士学位时间”限制,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德高尚。

2.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3.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4.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专业与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一致。

5.第一外语为英语。

二、可授予硕士学位专业目录

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三、学业要求

(一)学习年限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五年内完成第一、二阶段所有学业,五年内未通过者,本次申请硕士学位无效。

(二)第一阶段

1.课程考核

第一阶段为学位课程学习阶段。自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并成功缴纳学费后,进入第一阶段。课程学习提供线上、线下两种学习方式,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自愿选择。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参照全日制学生培养方案执行。课程实行学分制,采取线上或线下形式开展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考试不合格不获得学分。不合格课程随下一级学生重修。

具体的授课形式和时间,见学院网站培养部门发布的后续通知。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

申请人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考的报考工作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上完成。

3.第一阶段学习年限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三年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三次国考机会),并完成学校规定的学分和全部课程考核。以上均须合格后才能申请进入第二阶段学习。

如三次国考未通过者或申请人的个人原因无法坚持完成第一阶段学业者或未遵照学校规定而导致未完成学业者,所交学费不予退还。

(三)第二阶段

1.学位申请

申请人完成第一阶段培养,即:完成学校全部课程考核和取得国家统考合格成绩,在确定导师后进入第二阶段培养。申请人根据学院网站提供的导师招生资格简介及导师研究方向,结合个人申请学位专业以“双向选择”的方式自行联系并确定导师,导师确定工作由归属培养单位负责组织。

师生双方在学习形式、科研指导和课题研究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后,由申请人填写《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接收登记表》,由导师所在培养单位审批,提交至研究生学院登记备案。

2.学位授予

依照锦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相关条例,通过学位管理部门对学位论文的审核和论文答辩,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视为通过临床能力考核,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对通过课程考核、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申请人另需通过临床能力考核),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3.第二阶段学习年限

申请人进入第二阶段学习后,根据《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习管理办法》,须在规定的剩余学习年限内完成科研能力培养和学位申请工作,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还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第二阶段学习时间不低于1年。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环节者或因申请人的个人原因无法坚持完成第二阶段学业者,本次申请无效,所交第二阶段学费不予退还。

四、报名程序

我校根据申请要求,结合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时间和总体招生计划进行资格审查。学校对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官网公示并组织缴纳一阶段学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7日12:00--8月20日12:00

(二)网上申请

1.步骤一:

申请人需在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系统(http://121.37.89.85:1090/Login?ReturnUrl=%2f)按提示进行账号注册、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上传完成报名工作。

注:申请人在报名前须慎重选择所报学位的类型,系统申报成功后无法进行修改。

所需材料(PDF版)如下:

(1)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本科毕业证书;

(3)半年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获得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学士学位证书;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获得的本人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证书信息——《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学术型硕士学位登记表》(附件2)或《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专业型硕士学位登记表》(附件3);

(7) 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入学知情同意书(附件4);

(8)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型学位的申请人还需出具: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附件5),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注:申请人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一经学校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申请人务必按要求上传材料,若提交材料不规范则视为不合格,取消其报名资格,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初审合格名单将陆续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合格的申请人需按附件6按时完成第一阶段的学费缴纳,未按时缴纳学费的申请人取消其报名资格。

2.步骤二:

资审合格的申请人在完成第一阶段学费缴纳后须完成“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注册。

申请人需按要求完成“学位申请”中的相关内容,包括查看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电子照片务必为蓝色背景近期免冠照)。申请人报考专业须与报名申请表一致,学号和申请学位专业名称为必填项,院系和进修班处为空。

注:完成以上两次网上申请并成功缴纳学费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现场信息采集,漏报任何一步均为无效报名。

(三)个人信息采集

申请人须携带“步骤一”中材料的原件、本人身份证、手写签名的知情同意书(附件4)和缴费单据,进行个人信息采集。具体时间地点关注后续网站通知。

五、学费

学费共计33000元/人,按学习阶段交付。

第一阶段学费13000元/人,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合格后缴纳学费;第二阶段学费20000元/人,申请人在校培养课程合格且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并在确定导师后缴纳学费。

六、其他

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416-3675209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027-88513008(研究生招生)
027-84744889(研究生教务)
027-84396006(成教自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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