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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关于公布2023年春季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结果的通知

点击次数: 265  更新时间:2023-04-2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经过专家评审,2023年春季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结果正在陆续返回,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评阅意见查询

研究生:登录系统(http://210.30.128.94/login.html—“毕业”—“论文管理”—“评阅成绩查看(JZYKD即可查看两位专家评阅综合结果与盲审结果,并可下载附件(次数选择第一批),查看详细评审意见。

导师:登录系统(http://210.30.128.94/login.html—“毕业”—“论文管理”—“评阅成绩查看(JZYKD即可查看两位专家评阅综合结果与盲审结果,并可批量下载附件(次数选择第一批),查看详细评审意见。

培养单位:登录系统(http://210.30.128.94/login.html—“毕业”—“论文管理”—“评阅成绩查看(JZYKD”—根据需求进行筛选条件选择(例如:批次选择“2023年春季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查询,即可查看两位专家评阅综合结果与盲审结果,点击导出评阅成绩,可下载保存结果,并可批量下载附件(次数选择第一批),查看详细评审意见。

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结果根据专家评阅进度陆续进行反馈,目前系统内集中反馈第一批次结果,如目前仅收到一份意见或仍未收到意见的同学,近期应持续关注系统及时查收专家评阅意见。

二、盲审结果的使用

根据《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初审实施办法》(锦医大校字〔2017336)关于硕士学位论文初审结果等级分类要求,目前论文学术水平总体评价共分ABCD四个等级。2名专家评审结果均为“A”“B”的视为论文初审合格;2名评审结果均为“D”视为论文初审不合格;其他情况视为需要修改后再审,给予最后一次修改、盲审机会,评审结果为“A”“B”视为初审合格,否则视为不合格。

三、有关要求

1、论文评阅书研究生自行下载。所有参加论文盲审的同学,须将评阅结果第一时间告知本人导师(全职导师/论文导师),并在导师的指导下参照专家评审意见、论文格式要求进一步仔细修改完善论文。

2、学位论文盲审结果中存在“C”“D”的同学,须仔细修改论文后参加第二次论文盲审。

3、两份专家评阅结果为“D”的同学,须办理延期毕业手续,具体请咨询学生管理科。

4、需要修改后再审的硕士学位论文,根据文件要求仅给予最后一次盲审机会,为确保送审论文质量,请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及培养单位做好组织工作,及时督导相关导师对论文进行指导,监督学生完成论文修改。论文经导师审核后,由学位评定分委会(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审核的论文方可通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

四、第二次盲审要求

1、二审论文仍提交两个版本(wordpdf),通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提交方式不变,论文版本选择第二次盲审版

2、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相关研究生上传第二次盲审版论文并完成系统审核,审核提交时间请参照系统内盲审结果标注时间。逾期未发送者,视为放弃第二次论文盲审机会,按延期毕业处理。

联系人:王老师、闵老师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3423

027-88513008(研究生招生)
027-84744889(研究生教务)
027-84396006(成教自考招生)
027-88513598(成教自考教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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