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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锦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 356  更新时间:2023-02-0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开展我校2023年春季学位论文答辩和毕业考核答辩工作。为做好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学位申请人员范围

2023年春季拟申请硕士学位各类硕士研究生。

为便于接收有关通知或提示,本次提交学位申请的同学务必加入QQ工作群(2023年春季学位申请工作群,群号:391473043,群名片以“学号+姓名”如实备注,定期清理无关人员,非本次申请学位的人员请勿加入)。

★已毕业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学生须同步入群。

二、论文提交及审核

(一)论文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学位论文纸质版1份(不包括本人姓名、导师姓名、锦州医科大学、在学期间科研成绩、致谢、个人简介以及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等一切涉及作者信息的内容)。论文封面按照论文初审封面样式(附件1)排版,至少填写本人论文相关领域两项;所有照片必须为彩色;论文格式参考《锦州医科大学学位论文格式规范》(附件2)。

2.留学生填写《锦州医科大学盲审论文信息汇总表(留学生)》(附件3)。

注意:内科学、外科学及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的同学在填写上表时,务必按照《三级学科、研究方向分类表》(附件4)规范填写“三级学科/研究方向名称”,此项与论文盲审工作有关。

3.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2份(论文电子版必须与初审论文纸质版内容格式完全一致;论文内容不应包括在学期间科研成绩、致谢、个人简介以及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等涉及作者信息的一切内容),论文命名如下:

word版命名格式:“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_”为下划线,如201520001_张三_缺血再灌注损伤的保护性研究.

pdf版命名格式: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码或专业领域代码_学号_LW,如:10160_100101_201720000_LW(注意:LW是“论文”缩写字母)。

二级学科码或专业领域代码见附件5。

论文文件大小不应超过50M,文件命名格式及文件大小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予接收。

(二)论文提交时间和方式:

3月1日前,学位申请人通过“学位与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格式审查版”论文(word及pdf),并由全职导师或论文导师审核。(操作方式见附件6

(三)论文格式审查

3月6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提交至本单位的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审查,主要审核论文格式、参考文献格式以及图表格式是否规范,导师和学生信息等是否删除。(操作方式见附件6

将本单位学位申请人中留学生的《锦州医科大学盲审论文信息汇总表(留学生)》(附件3excel进行汇总。

(四)论文审查结果及论文报送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在系统内上传“盲审版”论文,并开展审核工作操作方法见附件6);汇总完成《锦州医科大学盲审论文信息汇总表(留学生)》excel电子版、《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预答辩结果汇总表》(附件7)excel电子版。《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预答辩结果汇总表》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其中校内培养单位盖学位评定分委会公章)3月16日前,《锦州医科大学盲审论文信息汇总表(留学生)》excel电子版、《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预答辩结果汇总表》盖章后扫描pdf版发送到邮箱jyxwgl@126.com纸质版《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预答辩结果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科。

★以上材料逾期未提交者,学校不再接受论文审核申请。

三、预答辩及学位申请

3月13日前,以教研室(科室)为单位组织进行预答辩。研究生在通过预答辩后提交学位申请。学位申请方式如下:

1.研究生: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于3月10日-13日通过“学位与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210.30.128.94/login.html)提交学位申请(具体操作方法另行通知);

2.导师:全职导师或论文导师在系统中对研究生的学位申请进行审核;

3.培养单位:3月16日前,培养单位(本通知中,研究生的培养单位指全职导师或论文导师所在单位)对学位申请进行审核。

注意:

1.提交学位申请前,研究生及全职导师或论文导师在“学位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关信息维护,保证信息准确性。

研究生:登陆系统——“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对“姓名拼音”、“移动电话”、“QQ”和“微信号”进行维护(可自行修改),对“性别”和“身份证号”进行核对。

导师:登陆系统——“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对“移动电话”进行维护(可自行修改)。

2.内科学、外科学及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的同学在操作时,务必按照《三级学科、研究方向分类表》(附件4)规范选择“三级学科/研究方向名称”。

3.“学位申请”信息后续会在论文盲审中使用,请涉及的培养单位、导师、研究生认真对待。

4.因系统升级,具体操作流程另行通知。留学生不用在“学位与研究生管理系统”系统进行操作,填写《锦州医科大学盲审论文信息汇总表(留学生)》(附件3)。

四、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及论文初审(双盲审查)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及论文初审(双盲审查)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实施,各阶段的审查结果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请各学位申请人及研究生管理部门及时关注网站通知。(3月21日—6月1日)

五、培养终审

学位申请者在完成相关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并向培养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由各培养单位分别组织,研究生学院培养科配合进行培养终审审核(包含思想政治表现评价、开题报告完成情况、专业外文翻译、学术活动记录本、原始实验记录、学分审查、专业实践材料等)。3月底前各培养单位组织完成培养终审,并报送相关材料。具体时间安排、报送材料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未通过培养终审者,其学位论文无法进行论文盲审。

六、《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审核

攻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由研究生学院基地管理科负责相关审核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攻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者(来华留学研究生除外),不授予硕士学位

七、申请答辩或考核需准备的材料

学位申请人自行下载学位申请材料的电子版(附件8),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填写。

(一)学术型申请人

1.《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学术型》2份;

2.《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表》2份;

3.定稿印刷好的学位论文1本;

4.《锦州医科大学论文答辩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

(二)专业型申请人

1.《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专业型》2份;

2.《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表》2份;

3.定稿印刷好的学位论文1本;

4.《锦州医科大学论文答辩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

(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申请学位审查时,须同时提交:

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

(四)发表学术论文备案

★申请学位人员须在申请答辩前通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备案,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论文(SCI论文须上传学校图书馆出具的标明发表论文当年的影响因子和中科院分区的检索证明pdf)。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备案。该部分内容将用于审核学位授予条件及评奖评优等相关工作,所有研究生及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具体操作:登录管理系统-“更多”-“学生成果管理”-“新增成果”)

注意:发表的每篇论文仅需在系统内备案一次,已在系统内完成备案的成果禁止重复报送。目前系统内录用状态为“已录用,未见刊”的论文,如已出版见刊,或SCI检索证明需要更新的,请联系培养单位退回相应成果,修改后重新提交。

八、答辩论文印制

正式答辩论文(装订版),封面一律采用200克白色铜版纸,彩色印刷,横开本,左侧装订,采用A4纸排版打印,单、双面印刷均可。论文印刷之前,必须经导师审阅同意并在论文终稿签字后,方能复印。印刷格式见《锦州医科大学学位论文格式规范》(附件2)。论文封面样式见附件9。(★所有归档论文纸质版及电子版均须有学位申请人及导师签字

九、答辩和考核答辩审批程序

(一)答辩审批部门

硕士(含同等学力人员)答辩资格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管理部门审批,须以教研室(科室)为单位进行。

(二)答辩审批程序

1.论文审查通过的学位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

2.将填好的《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锦州医科大学论文答辩申请审批表》请导师、教研室主任、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签署意见;

3.由答辩秘书约请两位论文评阅人对论文进行书面评阅,并由论文评阅人填写《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表》;

4.在论文评阅书面材料返回后,学位申请人将所有申请答辩材料一并上报到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批。

审批通过后,答辩委员会实施答辩。

十、答辩和考核结果汇总

1.各教研室(科)室在答辩考核工作结束后2天内,向本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书面(教研室主管负责人签字)上报本教研(科)室所有学位申请人答辩和考核答辩结果。

2.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于本单位所有教研(科)室答辩和考核答辩工作截止后2天内,汇总本单位本次答辩和考核答辩情况即《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和考核答辩结果汇总表》(附件10纸质版加盖公章(其中校内培养单位盖学位评定分委会公章),上报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科电子版材料excel版及盖章后扫描pdf版)发送到邮箱jyxwgl@126.com。

★特别说明:学术型同等学力研究生将答辩时间和答辩后平均成绩填写在附件10的第二个表中

十一、学位授予信息采集

学位申请人员在学位申请前,须填写学位授予信息。此次信息采集时间为2023年6月1日——6月15日。

由于未提交学位信息数据造成不能按时上报学位数据者,后果自负。填报系统所需照片必须是新华社采集的照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二、材料整理和立卷

各教研(科)室将答辩存档材料全部报送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验收归档,未经存档者答辩无效,不能进行学位申请。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三、其他情况说明

各位学位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通知要求,按照规定各规定时间点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如对通知内容有任何不明之处,请向相应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咨询,各单位集中反映的问题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负责解释。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常见问题答疑见附件11

(系统操作故障问题可联系系统工程师处理,联系电话:18022409403)

联系人:王老师、闵老师          联系电话:0416-4673699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3年2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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