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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实施办法(试行)

点击次数: 756  更新时间:2021-07-03

      为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净化学术环境,促进学术诚信,维护导师的学术声誉,杜绝学位论文写作中的学术不端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一、检测范围
当年申请硕士学位的所有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二、检测流程

1、研究生提交论文 
参检研究生在提交论文初审材料同时,将学位论文的电子版(word格式)上交到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学位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必须统一为“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电子版必须与纸质版在格式及内容方面完全一致。
2、研究生学院检测论文
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对论文进行逐一检测,完成检测后由研究生学院学位办统一发布检测结果。
三、检测结果处理
(一)自然科学学科
1、按照“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的检测范围,如果学位论文的重合率超出整篇论文的30%但不足50%比例者,视为不合格,给予其一周修改时间;修改后经导师签字可再次提交检测,论文进行第二次检测重合率仍超出整篇论文的30%及以上比例者,延期一年答辩(当年每篇学位论文最多参检两次);
2、重合率超出整篇论文的50%比例者,延期一年答辩;
3、延期毕业研究生,若延期一年后对论文进行第三次检测时,重合率仍超出整篇论文50%比例者,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
4、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仅检测一次,检测重复率超过整篇论文30%比例者,取消其申请提前毕业资格。
(二)人文社会科学学科
1、按照“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的检测范围,如果学位论文的重合率超出整篇论文的25%但不足50%比例者,视为不合格,给予其一周修改时间;修改后经导师签字可再次提交检测,论文进行第二次检测重合率仍超出整篇论文的25%及以上比例者,延期一年答辩(当年每篇学位论文最多参检两次);
2、重合率超出整篇论文的50%比例者,延期一年答辩;
3、 延期毕业研究生,若延期一年后对论文进行第三次检测时,重合率仍超出整篇论文50%比例者,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
4、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仅检测一次,检测重复率超过整篇论文25%比例者,取消其申请提前毕业资格。
(三)争议的处理
当出现争议时,由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指定3名相关领域专家对提交的论文进行评估,形成专家评估意见报告上报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四、补充说明
1、对学位论文不端行为的检测是一项技术性非常强的工作,系统得出的检测结果,仅具有参考价值。学位论文检测结果不能完全依据系统检测结果进行判定,学院将综合专家鉴定等方式做出最后判定。
2、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将与论文初审同时进行,论文审核通过与否将以两项检测审核结果综合判定。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027-88513008(研究生招生)
027-84744889(研究生教务)
027-84396006(成教自考招生)
027-88513598(成教自考教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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