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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小学生作业、 睡眠、 手机、 读物和体质健康五项管理工作督导的通知

点击次数: 719  更新时间:2021-05-26


关于开展中小学生作业、 睡眠、 手机、 读物和体质健康五项管理工作督导的通知


区内各中小学, 校外培训机构, 督学责任区:
      5月20日, 教育部召开全国中小学“五项管理” 落实推进工作视频会, 强调今年工作目标是“在本学期各地各校‘ 五项管理’ 要全部落地, 形成落实的浓厚氛围, 年底要取得明显成效” 。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已下发通知, 组成专项督导组( 有随组媒体记者) 于5月下旬至6月下旬,对各省(区、 市)“五项管理” 工作情况进行全覆盖实地督查。为推动我区“五项管理” 工作落实落地, 经研究, 决定开展“五项管理” 专项督导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迅速组织学习
各中小学、 校外培训机构要迅速组织学习5月20日会议精神( 网上有新闻稿) 、 国家印发的六个相关文件和省通知精神( 附件1, 国家六个文件附在省通知中) , 领会精神实质, 把握核心要义, 迅速传达到人到岗。
二、 迅速行动落实
各中小学、 校外培训机构要切实提高认识, 加强宣传引导, 明确任务要求, 强化工作职责, 细化管理措施, 强化过程管理, 形成长效机制。
三、 迅速自查整改
请各校各培训机构于5月26日、27日两天开展自查工作。 特别要对照《 “五项管理” 实地督查要点》 ( 附件2) ,逐条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并请于5月28日上午, 将“五项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和自查表加盖公章后递交区教育局督导办。
四、 开展实地督导
各督学责任区督学要同步学习领会相关精神, 在3月、4月下校相关督导基础上, 明确至下月起, 每月挂牌督导时, 将“五项管理” 工作纳入督导事项, 并对照实地督查要点, 认真做好督导记录, 并及时向学校反馈情况。 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 要及时督促整改。
五、 有关要求
1.有关工作文件作内部文件管理, 不外传不上网, 特别是不能以上级文件形式向家长传达。
2.自查情况不要越级上报。
3.按要求完成学习传达自查整改等工作并及时上交材料。
区教育局督导办地址: 区教育局A323室
工作联系人: 张宜婧, 联系电话:84890991


附件1:上级通知精神.pdf
附件2:开发区通知.pdf
附件3:督查表格.xls


区教育局督导办公室
2021年5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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