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次数: 997 更新时间:2021-05-11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学生”及“优秀毕业生”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学院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学生”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请各学习中心和函授站积极做好推优评优工作。现将评先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范围
1.优秀学生的评选对象为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0年春季入学的网络教育、函授教育学生。
2.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为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9年春季入学且于2021年7月毕业的网络教育、函授教育应届毕业生。
二、评先比例
院优秀学生和院优秀毕业生的评先比例控制在本学习中心、函授站参评学生人数的5%以内。
三、评定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品德端正,作风正派;能模范地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敢于同错误思想、行为做斗争;
2、能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矛盾,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文明上网,按要求参加各项教学活动和学习中心、函授站点组织的其它活动;
3、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班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努力为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站风做出贡献;在单位工作积极努力,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受到单位的肯定;
4、优秀学生在学期间考试无作弊记录,无补考,无重修科目,学习平均成绩为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优秀毕业生各门课程总平均成绩为80分以上;
5、同等条件下,班干部优先考虑;学生在所在工作单位获得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奖,平均成绩为70分以上的优先。
四、评选时间
1、2021年5月6日发布“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各学习中心、函授站开始组织选拔推优工作。
2、5月7日—6月4日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组织学生完成网上申报和站点综合评议工作,并将评选结果网上提交学生管理与服务办公室审核。
3、6月14日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评审结果,6月25日公示评审结果无异议后,报学院审定并发布学院文件。
五、评选流程
1、由学生本人申请,班级、班主任组织推荐,经学习中心(函授站)按评选标准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推荐为“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的名单在本学习中心(函授站)网站进行公示;
2、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按操作流程见《附件1:学生评优评先操作手册》进行网上申请和填表并提交
3、学习中心(函授站)按操作流程见《附件2:站点评优评先操作手册》做好网上班级意见签署、评审及提交工作。
4、学院网上审核并确定各学习中心、函授站推荐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的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评选结果,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评优申请表记入学生毕业档案。
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与服务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附件1:学生评先评优操作手册.docx
附件2:站点评先评优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