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学习

【教务办】2014年下半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网上申办须知

点击次数: 795  更新时间:2014-11-05

2014年下半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

                 网上申办须知

  一、申办时间

  2014年下半年我省自考毕业证网上办理工作分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毕业生网上申报时间:11月19日~11月24日

  (二)信息确认时间:11月24日~11月26日

  二、办理范围

  全省符合毕业申报条件的自学考试考生

  三、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报毕业: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包括毕业考核、实验、实习及技能考核);

  (三)课程顶替、课程转考符合规定。外省转考考生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请毕业(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四)申请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通过网上本科毕业资格认定;

  (五)如有考试违规记录的,已达到推迟的毕业年限。

  四、考生申请毕业所需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两份清晰复印件(正反两面),身份证原件由县(市、区)自考办审核完后退还考生;

  (二)PVC卡12位号准考证(持同一准考证参加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的考生,还需提供准考证复印件,并由档案所在地签章),准考证遗失的考生须由档案所在地出具贴有相片的准考证遗失证明;

  (三)两寸蓝底登记照片两张;

  (四)姓名有误的考生,必须以电子档案姓名申请毕业,但必须在申请表的补充说明处说明,同时:

  1.属音同字不同的现象,须持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当地公安部门(派出所)出示的曾用名证明,到档案所在地提出更名申请;

  2.属更名换姓的现象,原则上不予更改,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改的,除须持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当地公安部门(派出所)出示的曾用名证明外,还必须具有市级以上更名换姓的公证书原件,到档案所在地提出更名申请。

  五、其他事项

  考生在网上申报过程中,如遇到疑问,可在11月19日至11月26日的8:30至17:30拨打电话(027-51867658)进行咨询。

   湖北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网上申报细则.doc

  湖北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网上申报流程图.doc

027-88513008(研究生招生)
027-84744889(研究生教务)
027-84396006(成教自考招生)
027-88513598(成教自考教务)

  • 扫一扫,关注我们
  • 学习扫码登陆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