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学习

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办证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 571  更新时间:2013-10-17

各有关办学学院(系)、校外学习中心:

按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学籍学历管理规定《武汉大学成人(网络)教育学生毕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了按时顺利完成我校2014年春季成人、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毕业办证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条件

1.凡学习期满,具有经国家教育部注册的学籍,完成在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毕业设计),经考核,成绩合格和思想品德鉴定达到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准予申报毕业;

2.由于部分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或其它原因,未能按期正常毕业的往届生(在最长修业年限之内),经补考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申报毕业。

二、毕业生数据及材料报送要求

成人、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数据及材料包括:预审毕业生数据、预审毕业生名册、预审毕业生人数统计表。成人教育毕业生数据及材料按专业归口,由各办学学院(系)集中报送;网络教育毕业生数据及材料以校外学习中心为单位,由各学习中心直接报送我院,2011年入学的毕业生成绩审核与数据处理在新系统中完成,2011年以前入学的毕业生数据仍在老系统中处理。

1. 预审毕业生数据库

①各办学学院(系)、校外学习中心根据我院下发的成人、网络高等学历教育“预计毕业生大库”(不含专科学历资格待查学生)筛选和提取毕业生数据,在预审通过的毕业生数据“bj”字段中统一使用“by”符号作毕业预审通过标记。预审通过的毕业生数据库以“单位名称(简称)+2014春+成教或网教毕业生”命名,我院只接收已做“by”标记的预审毕业生数据。

注意:各办学学院(系)、校外学习中心在筛选和提取毕业生数据时,应仔细核实和反复核对学生信息,杜绝因同名同姓、专业异动等原因而错报、漏报毕业生数据。2011年前入学网络教育的毕业生请各中心单独上报毕业信息。

②组织学生,核实其本人毕业信息。各办学学院(系)、校外学习中心在报送预审毕业生数据之前,应组织学生仔细核实其本人的毕业信息,必须准确、确保无误的毕业生关键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毕业专业名称、层次、学习形式等 7。如果关键信息有误或学生申请变更,需要将变更申请及证明材料报送我院和湖北省教育厅,经审核通过之后,变更信息方能有效。

③我院根据各办学学院(系)、校外学习中心报送的预审毕业生数据库审核、办理毕业证书,在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按要求完成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注册工作完成之后,不再受理任何有关毕业生关键信息的变更申请。

④因从外校转入或其它各种原因所致在“预计毕业生大库”中找不到记录的成人、网络教育毕业生信息,各办学学院(系)、学习中心可在报送的预审毕业生数据库中直接添加,并在添加的毕业生数据的“bz”字段中标注相关说明,如“何年何月从何校转入”。

2. 预审毕业生名册

各办学学院(系)、校外学习中心根据报送的预审毕业生数据库打印制作预审毕业生名册。

 预审毕业生名册用A4纸横向打印,应该包括考生号、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专业名称、层次、学习形式、学制、入学日期等信息;

 预审毕业生名册必须与报送的预审毕业生数据库信息保持严格一致。各办学学院(系)、校外学习中心对报送的毕业生数据复核无误后,相关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并在预审毕业生名册每一页上加盖单位公章。

3. 预审毕业生人数统计表

年级、专业、层次和学习形式统计报送的预审毕业生人数。统计表由相关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毕业生成绩报送要求

我院根据各办学学院(系)报送的成人、网络高等学历教育学生成绩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各办学学院(系)或校外学习中心在申报毕业生数据前,需向我院报送或补充报送成人、网络教育毕业生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和网络教育学生统考免考申请材料。

成人教育毕业生成绩总表由各办学学院(系)采用电子表形式输入汇总,按专业、课程分类,以班为单位,按注册学籍学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列,用A3纸张横向打印,经各办学学院(系)分管领导及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成绩总表电子档一同报送我院。

各类成绩管理表格均可在继续教育学院网页“成人教育-下载中心”下载。

四、毕业生档案报送要求

毕业生档案是学生在校学习或毕业的历史依据,各办学学院(系)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档案工作,以对学生、对学校历史负责任的态度,按要求及时、规范完成毕业生材料的归档和移交工作。

1.各办学学院(系)在领取学生毕业证书前,必须制作完成并向我院移交所属专业全部毕业生成绩档案(含电子版和纸质成绩单)。毕业生成绩档案在学生毕业后半年时间之内,由我院统一整理、立卷,并移交学校档案馆归档长期保存。

2.学生的毕业档案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准考证、考生信息表、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登记表、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与专科资格认证材料、学生个人成绩总表、毕业生登记表及学籍异动审批、在籍期间的奖惩材料等。凡进入学生毕业档案的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审核人必须签名。学生毕业档案由各办学学院(系)密封,学生领取毕业证书时一同发放,并由学生本人移交工作单位或相关人事代理机构。

五、以上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毕业生数据及材料:2013年12月15日

毕业生成绩:2013年11月20日

毕业生档案:2014年1月6 

六、其它相关要求及说明

1.毕业办证及学历电子注册工作是一项时间紧、政策性要求严格的工作。毕业证书的及时发放与注册及注册信息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就业和发展,影响学校的办学声誉和国家学历管理制度的严肃性。各办学学院(系)、校外学习中心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各环节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我校成人、网络高等学历教育2014年春季毕业办证及学历电子注册工作及时、准确、顺利完成。凡因逾期未报送毕业数据及材料,或因管理工作人员疏忽,工作不认真、不到位导致的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遗漏或错误而引起的纠纷和导致的后果,由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承担责任。

2.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是学历电子注册数据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办学学院(系)、校外学习中心在报送毕业生数据之前,必须组织学生按要求在各地新华社图片分社或湖北教育图片社完成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的采集工作。图像信息采集之后,学生应及时通过学信网(www.chsi.com.cn)确认本人电子图像信息采集结果。凡未按要求完成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与确认工作的毕业生,不能办理毕业及学历电子注册手续。

3.在毕业办证过程中,我院将通过成教学籍学位工作QQ群(33682484)网教学籍学位工作QQ群(93695066)及时通报和公布毕业办证工作进程及毕业生的资格、成绩及注册数据审核结果和情况。请各办学学院(系)、校外学习中心密切关注相应工作群内的工作动态和信息,并按要求及时反馈相关情况或补充报送相关数据和材料,以免因各环节的衔接不到位或数据报送、处理不及时造成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的错误或遗漏。

4.各办学学院(系)、校外学习中心不得以毕业办证的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毕业办证费用。

5.有关毕业办证工作的学生数据及材料可在相应学籍学位工作QQ下载。我院相关工作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成教毕业生数据审核及学历电子注册:冯涛  68778365

网教毕业生数据审核及学历电子注册:李为  68778365

成教毕业生成绩审核:方玲伍  68778379

网教毕业生成绩审核:熊斌  68778379

成教、网教毕业生档案归档:刘能任  68778379

 

 

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027-88513008(研究生招生)
027-84744889(研究生教务)
027-84396006(成教自考招生)
027-88513598(成教自考教务)

  • 扫一扫,关注我们
  • 学习扫码登陆APP